如有異議,請在公示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反饋至省發(fā)展改革委。書面意見請寫明提出異議的事實依據和理由,及意見提出人的姓名、工作單位、身份證號、聯(lián)系方式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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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2021年省產業(yè)創(chuàng)新能力建設專項擬支持項目名單
湖北省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
2021年11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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